浅析上海市涉疫情合同纠纷(上篇) |律师实务
自2020年1月底新冠疫情爆发以来,为了解决疫情引爆的合同履行所产生的一系列纠纷(不包括劳动合同领域的纠纷),最高院和上海高院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[1](下文简称《最高院意见》、《上海高院问答》)用于指导法院对该类案件的审理。今年随着新冠变种奥密克戎的传播,上海市自3月中旬实施了新一轮的抗疫政策,借此时机,笔者想对该类案件的法律适用、上海合同纠纷案件的大致情况、相关法律制度的构成要件及实践中存在的误区等做一系统的梳理。
本文为《浅析上海市涉疫情合同纠纷(上篇)》,围绕“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制度对民事案件的影